close

  中新網12月19日電 中共中央辦公廳、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《關於黨員幹部帶頭推動殯葬改革禮服的意見》。《意見》指出,鼓勵黨員、幹部去世後捐獻器官或遺體。
  《意見》提出,在人口稠密、耕地較seo少、交通方便的火葬區,黨員、幹部去世後必須實行火葬,不得將骨灰裝棺再葬,不得超標準建墓立碑。在暫不具備火葬條件的土葬改革區,黨員、幹部去世後遺體應當在公墓內集中安葬,不得亂埋亂葬。
  《意見》要求,無論是在火葬區還是在土巴里島葬改革區,黨員、幹部都應當帶頭實行生態安葬,採取骨灰存放、樹葬、花葬、草坪葬等節地葬法,積极參与骨灰撒散、海葬或者深埋、不留墳頭。
  《意見》強調,鼓勵黨員、幹部去世後捐獻器官或遺體。少數民族黨員、幹部去世借款後,尊重其民族習俗,按照有關規定予以安葬。
(原標題:中央鼓勵黨員幹部去西裝世後捐獻器官或遺體)
(編輯:SN077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tkjzxdmbcmpm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